【8.31集結案】黎智英楊森李卓人認罪 法官押後至4月中與8.18案同日判刑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4/07 19:06

最後更新: 2021/04/07 19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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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卓人今午向法庭呈上書面求情信,續准保釋至4月16日判刑。馮漢柱攝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、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及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,涉於2019年8.31參與於灣仔修頓球場起步的「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」,3人同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,今(7日)於區域法院認罪。大律師替李卓人求情後指,李欲解僱律師並親自陳詞,遭法官批評不恰當並拒絕,李最後呈上書面求情信,當中引用美國已故大法官金斯伯格(Ruth Bader Ginsburg),「法官會持續思考及改變」(Justices will continue to think and change),李明言法官應與時並進。法官胡雅文聽取求情後,押後至4月16日與8.18集結案同日判刑。

3名被告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(73歲),港大社會行政學系助理教授楊森(73歲),及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(64歲)。

代表李卓人的大律師黃宇逸今午求情時指,本案的遊行和平進行,沒有人於事件中受傷,歷時亦不足1小時,而且屬於公民抗命,與周庭涉6.26包圍警總案例比較,該案涉近900人參與,且歷時9小時,故不能直接引用該案作判刑參考。

黃宇逸求情後指,李欲解僱律師並親自陳詞,法官胡雅文指黃在求情中途才提出,批評做法不恰當,並指她願意接受被告書面求情信,但不能容許他利用法庭時間演說。李卓人最後呈上書面求情信指,雖然他認罪,但他認為自己爭取和平遊行權利並無做錯。

根據李於求情信指,他深受曼德拉(Nelson Mandela)影響,並由1978年開始爭取勞工權益及民主。他看見港人受強權壓逼而深感痛苦,很多人受傷、入獄或流亡,基本人權被剝奪,民主不斷倒退。

李又指明白法官堅持法治理想,他亦欣賞已故大法官金斯伯格(Ruth Bader Ginsburg)爭取男女平權的努力。李引用金斯伯格的一句說話「法官會持續思考及改變,希望即使今天的法庭有盲點,明天將會睜開眼」(Justices will continue to think and change. I am ever hopeful that if the court has a blind spot today, its eye will be open tomorrow)。李明言法官應與時並進,法庭應該睜開眼直視人民苦難。

法官胡雅文聽取求情後,控方反對3名被告保釋,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,決定續准楊森及李卓人保釋,其中楊須交出旅遊證件,黎智英則因另案續被還押。法官將判刑押後至4月16日下午,同日上午則就黎智英等共9人涉及8.18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聽取求情及判刑。

李卓人於庭外表示自己將會就8.18案上訴,而本案則因考慮到節省資源而選擇認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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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